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核 准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提交材料:
1、计划批文(单位自建住宅需自建批复文件)
2、土地证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委托合同)
5、整套施工图纸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质量监督手续
7、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
8、建设资金证明
9、工程档案责任书
10、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限房地产开发项目)
1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支付计划
12、工程项目监理备案
13、白蚁防治合同
14、项目开工交费证明(见后收费说明)
(三)办理步骤:
1、 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2、 经核验各项手续齐全并经现场查看“三通一平”、拆迁情况,符合要求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办理期限:
2个工作日
(五)收费说明:
1、 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意见》(烟政发[2004]86号)文件,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253元/平方米)
收费许可证号码:37060021015-1
2、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04]9号)文件,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
收费许可证号码:37060021006-1
3、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收取劳保费(建安投资2.6%)
4、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4]23号)文件,收取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工程合同总造价2%);如有经过认定的担保方提供的有效担保手续可免收
联系电话:0535-663160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附后)。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申 请 表
编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
表一 工 程 简 要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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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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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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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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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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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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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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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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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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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价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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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规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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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构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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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开 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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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竣 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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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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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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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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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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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单 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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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文 件 或 证 明 材 料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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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工 程 用 地 许 可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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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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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迁 许 可 证 或 施 工 现 场
是 否 具 备 施 工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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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通 知 书 及 施 工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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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图 纸 及 技 术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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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组 织 设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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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合 同 或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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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安 全 监 督 手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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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保 函 或 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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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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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 办 人: 审 查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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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栏中应填写文件或证明材料的编号。没有编号的,应由经办人审查文
件或资料是否完备。